兰溪民用航空局(Lanxi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简称LCAA,下称“本组织”),LXTR服务器唯一官方指定航空业管理组织,在LXTR服务器内所有有关航空业的组织或个人均需遵守本组织的强制性规范、受到本组织的监管。
本规范为《兰溪民用航空局强制性规范》的第二篇。
(1) 机场调度管理权
(2) 机场维护管理权
(3) 机场商业运营管理权
(4) 机场航司办公处管理权
(1) 机场调度管理权:
此职位一般由机场跑道部分所在地域的城市的航空管理相关部分负责,经协商可以由机场集团公司的机场、航线调度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或共同管理。 此职位需要负责分配并管理机场的停机坪、机库(侧线)等,受理各航司的航线申请。
(2) 机场维护管理权:
此职位一般由机场的建设方负责,经协商可以由其他个人或组织负责。 若机场的航站楼与跑道区域由不同的个人或组织负责,此职位可以分配给两个个人或组织分区管理。 为了保障机场的建设质量、设计风格统一性,建议将此职位交给机场的建设方进行负责。 此职位需要负责维护机场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内部装修、协助各航司装修办公处(航司办公室、售票处、值机柜台等)建设、辅助商业店铺建设及接入轨道交通的出入站口。
(3) 机场商业运营管理权:
此职位一般由机场的建设方或运营公司负责,经协商可以由其他个人或组织负责。 此职位需要负责管理机场内的便利店、快餐店等(值机柜台、售票处等航司办公处相关设施管理权不属于此职位)。
(4) 机场航司办公处管理权:
此职位一般由负责机场调度权的个人或组织负责,经协商可以由其他个人或组织负责。 此职位需要负责分配机场内的航司值机柜台、售票处、办公室等。
若机场管理组织不履行其职责影响机场发展甚至导致机场荒废,机场所在城市的相关部门或本组织有权要求责任方进行整改;若责任方在收到整改要求后仍拒绝履行职责或在线但长时间不进行回复,机场所在城市的相关有权要求本组织撤销责任方职位。
若机场公认为已荒废或无价值,或机场暂停运营超过3个月,机场所在城市的相关部门有权要求责任方进行整改;若责任方在收到整改要求后仍拒绝履行职责或在线但长时间不进行回复,机场所在城市的相关部门或本组织有权直接撤销责任方的职位。
(1) 无论任何情况下,机场管理方不得明令或实际限制某个个人或组织在机场内的正常权利,例如限制某个航司或与某个个人或组织有关的航司在机场建设办公处、接入航线。
(2) 机场所在城市的相关部门有责任要求对应责任方进行整改或向本组织报告以撤换责任方职位,若机场所在城市的相关部门故意坐视不管,本组织有权向兰溪管理委员会申请对机场所在城市有关部门作出警告或处罚。
(1) 机场的各责任方应执行机场所在城市相关部门的合理要求,如完善机场内饰、更改不合理的建筑外观、使用非Unicode排版等。
(2) 机场的各责任方应收到本组织的监督,执行本组织的合理要求。
(1) 符合《机场选址与建设规范》中机场开通的要求;
(2) 获得由本组织签发的书面机场通航许可证书。
(1) 机场满足《机场选址与建设规范》中机场开通的要求;
(2) 机场的第一条航线已规划完毕。
(1) 若一个机场满足下列任意条件,标准机场通航许可证书将失效:
(1) 若标准机场需进行大规模改建,需要先通知本组织进行报备;
(2) 若标准机场需进行扩建,需先先本组织申请以进行可行性评估。
兰溪管理委员会及本组织保留一切解释权。